編鐘之聲報 隨州都市網訊 交通肇事逃逸案關乎受害人切身利益,為嚴厲打擊交通肇事逃逸者不法行為,維護法律尊嚴,彰顯公平正義,保障受害人合法權益,促使社會和諧穩定。2021年截止12月8日,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牢固樹立“人民至上”的理念,強化措施,共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40起,其中死亡案10起、傷人案16起、財產損失案14起,為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900余萬元。
面對形形色色的案情, 交警大隊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針對重大而復雜的個案,抽調精兵強將,成立破案專班,制定偵破方案。3個事故處理中隊的民輔警克服重重困難,放棄雙休或節假日、放棄年休假,連續作戰,深入走訪調查摸排,充分發揮聰明才智,敢于同狡猾、頑固的肇事者斗智斗勇,致使一起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。
日前,在328省道吳店鎮東河村路段,發生一起行人被撞傷、肇事車逃逸的交通事故,傷者饒某某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,其左臀部有明顯撞擊傷痕。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在事發地僅搜查到一塊5厘米長的塑膠碎片。
鑒于案情重大復雜,交警大隊抽調精兵強將,組成專班開展偵查工作。民警充分發揮聰明才智,從受害人臀部被撞傷痕高度分析判斷,肇事車應在三輪車之列。帶著塑膠碎片走訪比對,判定肇事車是電動三輪車。
鎖定肇事車型后,民警調取多個電子監控視頻確定受害人被撞時間,圍繞事發時間段,民警從眾多車輛中摸排到一輛紅色電動三輪車為肇事嫌疑車,駕車人為一名婦女,上穿白色襯衣,其面部模糊不清。民警將圖片轉發給吳店派出所負責人,請求協助調查。派出所發動群眾辨認,有人說駕車人好象是吳店鎮吳店街的劉某某。
次日,55歲的劉某某將紅色電動三輪車開到派出所接受調查。經勘查,民警沒有發現該車有明顯肇事痕跡,認為其中必有隱情。后通過反復的思想工作和政策攻心,劉某某的精神防線徹底崩潰,對自己駕車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,并對民警說:因為害怕被查承擔責任,今天開來的并不是肇事車,而是肇事車“替身!”后通過痕跡專家比對,現場遺留物與肇事車破損處完全吻合。
(編輯 周波) |